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李晨先生、翟正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晓明、肖成伟、王月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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