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颜耀凡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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