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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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50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涉及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准则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2)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2、新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涉及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中所述事项。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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