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现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邬汉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