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China Resources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转让矽磐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系公司为矽磐微电子引入优质投资者和激发核心人员的创造力和能动性而进行,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矽磐微电子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杨 旸(签字):
2020年8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志高(签字):
2020年8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夏正曙(签字):
2020年8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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