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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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公司无法在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六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因此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3、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可能涉及优化调整,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尚在对重组方案是否进行调整以及可能的调整方案进行协商,如各方经过协商,确定需要对上述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届时各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杭州云悦读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平治信息;证券代码:300571)自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1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2020年3月14日、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6月13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019、2020-026、2020-041、2020-064、2020-074、2020-075)。
    
    二、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尚在推进中,各中介机构尚未启动内部核查程序,因此公司无法在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六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号)规定,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如相关事项顺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财政厅。
    
    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浙江文投支持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具体重组方案可能涉及优化调整。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尚在对重组方案是否进行调整以及可能的调整方案进行协商。如各方经过协商,确定需要对上述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届时各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各中介机构尚未启动内部核查程序,因此公司无法在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六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本次重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核准/注册,本次重组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可能涉及优化调整,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尚在对重组方案是否进行调整以及可能的调整方案进行协商,重组的具体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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