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2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8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你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被列入征收范围内,其中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为5,385.6万元,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费的市场价值为6,011.71万元,根据你公司与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签署的《国有土地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本次拆迁补偿总金额为 1.58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一、请说明上述被征收资产的主要用途、涉及的产品线、账面价值,并说明上述资产拆迁对你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本次被征收的资产的用途为工业,主要用于轻型输送带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整理及销售,所涉土地面积为31.68亩,房屋建筑面积为15,325.55平方米。
本次征迁涉及的机器设备主要为:研发用试验线及相关配套设备、试验检测用各类电子仪器等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卷料生产用进口3400压延生产线、进口3600涂覆生产线、同步带生产线、挤出机、干燥机等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加工整理用各类裁切机床、打齿机、挡板机、接驳机等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次征迁涉及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资产项目 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折旧额 账面价值
1 土地使用权 3,948,319.65 1,324,401.15 2,623,918.50
2 房屋建筑 29,657,586.66 18,721,217.50 10,936,369.16
3 机器设备 89,291,800.38 56,002,860.04 33,288,940.34
4 电子及其他设备 2,971,594.57 1,891,566.98 1,080,027.59
5 运输设备 8,989,842.52 6,026,525.33 2,963,317.19
合计 134,859,143.78 83,966,571.00 50,892,572.78
公司考虑到搬迁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拟以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98号的土地房屋作为公司发展之储备。公司计划在2021年搬迁前完成对储备土地的改扩建工程,后续公司将研发、生产及加工整理整体搬迁至新场址。在搬迁前,公司会根据已有订单进行合理的产品备库,不会对供货造成负面影响;在搬迁过程中拟采取同步进行、滚动实施的方式,兼顾搬迁和生产两不误。另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国内生产输送带卷料的主要基地,也有能力承载公司因本次搬迁而影响的卷料生产、加工整理。公司将会以最优方案对待本次搬迁,力争将停产、停业损失降到最低。综上所述,本次搬迁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请结合预计停产及停业损失、搬迁费用、补偿款回款进度等说明本次搬迁补偿相关会计处理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请会计师对搬迁补偿相关会计处理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与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签订了《国有土地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由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向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附属设施及装修补偿款、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费用补偿款、停产及停业损失补偿款、职工遣散补偿款以及一次性速迁奖励合计158,336,768.60元。公司需按协议于2021年6月30日前搬离该址。
1、停产及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用的预计
停产及停业损失:公司预计停产2个月,主要为与研发及生产相关人员的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等职工费用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研发与生产用设备、仪器及行政办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支出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因此,停产停业损失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搬迁费用:主要是研发、生产相关的设备设施、行政部门办公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费用以及搬迁运输费用,预计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2、补偿款回款进度
公司与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于2020年8月12日签署《国有土地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并规定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向公司支付补偿总价的30%;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原址交房后30个工作日内,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向公司支付补偿总价的 30%;公司在完成水、电、煤等注销手续及房产证灭失后30个工作日内,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3、会计处理及其依据
公司该处地块上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且无权属争议,公司应取得的搬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为第三方评估值,且协议也未就公司如何具体使用补偿款进行规定或设置额外条件。
该项交易的实质为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徐泾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进行平等交换,补偿价款属于交易对价,不具有无偿性特征,该业务性质为资产处置而非政府补助故应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公司于处置资产年度,将资产处置损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4、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及补偿款回款进度的预计,本次交易预计对2020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本次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8,336,768.60元,经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资产处置时点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254万元、房屋建筑及装修的账面净值1,143万元,预计资产处置期间停产及停业损失费600万元、搬迁费用1,100万元以及其他与本次搬迁相关的费用60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1,820.50万元后,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产生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0,316.18万元。因本次拆迁补偿款实际到账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税费、处置费用尚未结算,最终损益请以交易完成后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关于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