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申报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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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244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贵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问询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后出具专项核查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二、请发行人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影响、下游行业变化以及2020年以来新增订
    
    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相关事项对公司
    
    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请保荐机构、申
    
    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影响、下游行业变化以及2020年以来新增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
    
    (一)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4月发行人境外市场情况
    
    2020年3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开始向全球蔓延,但2020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境外主要市场疫情整体影响较小,下游行业变动较小,发行人重点拓展境外市场,境外订单快速增长,第一季度新取得的境外订单金额为 2.9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0%,境外销售收入增幅明显;2020年一季度境内新取得的订单金额为4,68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8%。2020 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销售收入22,276.4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3.8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89%。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锦浪科技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同期增长75.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同期增长766.54%,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业绩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锦浪科技趋势一致。
    
    进入2020年4月份,由于全球疫情的影响呈持续扩散状态,下游境外客户需求放缓,发行人与英国、意大利、巴西和印度等部分境外客户之间的商务交流无法正常进行,报关及物流时间有所延长,对发行人的销售订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20年4月境外市场新取得订单环比下降58.72%;但由于发行人产品销售分布在全球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风险,部分地区如澳大利亚和波兰等境外市场对比去年同期订单增长较多,境外市场整体新取得订单同比2019年4月略有下降。同时,2020年4月以来境外疫情严重,但境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发行人境内上下游供应商、客户未处于疫情严重地区,已全面复工复产,发行人采购、生产和国内销售已全面恢复,2020年4月份,发行人新取得境内订单金额为4,053.70万元,较上月环比增长57.57%,相对上年同期增长100.56%,整体来说,2020年4月发行人新增订单金额对比上年同期保持增长趋势。
    
    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4月,发行人境外主要国家订单与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季度                                4月
       国家      2020年一
                   季度     2019年一季度   变动幅度  2020年4月    2019年4月    变动幅度
     澳大利亚       4,287.49        4,539.69    -5.56%         992.1        387.52    156.01%
     荷兰           6,792.02        2,114.93   221.15%        410.58       2079.97    -80.26%
     巴西           6,339.36        1,657.90   282.37%         81.75        443.65    -81.57%
     印度           1,917.83         999.04    91.97%        306.84        395.79    -22.47%
     波兰           2,644.32         124.69  2020.72%       634.96         92.83    584.00%
     捷克            527.86         506.67     4.18%       340.06         392.8    -13.43%
     墨西哥          382.64         576.23   -33.60%         98.42        273.29    -63.99%
     英国            110.89         151.04   -26.58%          95.1         14.24    567.84%
     意大利         1,119.19         287.36   289.47%        254.91          0.98   25911.22%
     西班牙            656         228.51   187.08%        266.33         25.55    942.39%
     小计          24,777.60       11,186.06 121.50%       3,481.05      4,106.62   -15.23%
    
    
    如上表,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前十名主要销售国家新取得订单金额为24,77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50%,2020年4月新取得订单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5.23%。2020年4月发行人新取得的境外订单金额累计为4,688.37万元,较上月环比下降 58.72%,但由于订单产生销售收入对比取得订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2020年1-4月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故整体而言预计境外疫情对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整体销售收入影响较小。
    
    (二)2020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经营数据是否审慎、客观
    
    单位:万元
    
                                     一季度对比                         上半年对比
             项目          2020年一   2019年一    变动幅    2020年上半    2019年上
                             季度       季度        度      年(预计)      半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2,276.40   16,647.29   33.81%         52,195    42,346.01      23.26%
     净利润                  3,730.97    1,367.19  172.89%          7,726     3,604.31      11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51.55    1,362.35  175.37%          7,766     3,563.24      117.9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635.48    1,224.53  196.89%          7,194     3,293.05      118.46%
     的净利润
    
    
    注:上述2020年一季度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上述2020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计,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报告,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76.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8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89%。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呈增长态势,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随着发行人境外市场销售占比的提高,综合毛利率有所提高。
    
    基于光伏发电具有清洁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未来将成为全球能源利用的主要趋势。根据IHS Markit 2020年一季度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176GW,根据IRENA2020年4月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2050年全球光伏装机总规模将达到 8,519GW。在全球清洁能源持续增长的趋势下,发行人凭借在组串式、储能逆变器等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复工复产后生产能力快速恢复并大力拓展境内外客户,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预计2020年5月发行人境内外新取得订单环比与同比4月均将保持增长趋势。
    
    发行人基于2020年1-4月的盈利情况及2020年5月以来主要境外市场如澳洲、荷兰等国家疫情有所放缓,境内市场新获取订单2020年1-4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020年5月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订单获取平稳,预计2020年 6 月境外客户将逐步恢复正常下单;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4%。综上,发行人预计2020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26%,预计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14.35%和118.46%。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审慎、客观。
    
    三、新冠疫情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从全年销售来看,本次新冠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和暂时性。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各省份的经济建设环境已恢复正常,各级政府亦出台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将有效改善发行人经营环境、带动发行人下游市场需求复苏。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了2020年的光伏补贴总额度,以及户用、竞价项目的分配额度,该政策的及时落地有利于在疫情影响下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光伏市场的稳定发展。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销售的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境内新获取订单已超去年同期水平,2020年上半年境内销售收入亦呈持续增长状态。
    
    就境外市场而言,全球主要经济体亦相继出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以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的影响。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逐步迎来拐点、主要经济体生产生活秩序开始逐步恢复。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外主要市场澳大利亚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境外其他主要市场如荷兰、土耳其和德国等国家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本次疫情对于公司及所在行业的影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渐减弱。在全球光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及各国政府清洁能源政策的鼓励支持下,预计光伏装机规模将会呈现补偿式增长,公司有望在2020年下半年逐步消除其负面影响,本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若我国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持续或出现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发行人销售、采购的重点区域长期无法有效遏制或出现二次反弹,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萎缩,发行人的境内外订单、物流、市场拓展、采购等业务将持续受到影响,则发行人2020年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则存在下降的风险。对此,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因素”中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为落实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查阅公开资料、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发行人所处下游行业相关政策等了解发行人2020年以来新增订单客户的地域分布及经营情况。
    
    2、查阅发行人2020年第一季度及2020年4月、5月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产量及销量等业务情况,核查获取订单履行情况,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分析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
    
    3、对管理层、业务部门等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和发行人针对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分析相关事项对发行人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虽然疫情对公司短期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总体而言相关影响可控,不构成重大影响。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4%。基于发行人2020年新增订单及订单执行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情况,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审慎、客观。
    
    2、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销售的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境内获取订单已超去年同期水平,2020年上半年境内销售收入亦呈持续增长状态;境外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步迎来拐点、主要经济体生产生活秩序开始逐步恢复,在全球光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及各国政府清洁能源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境外市场预计会逐步恢复。因此,预计本次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本页无正文,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5月24日
    
    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244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贵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问询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后出具专项核查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二、请发行人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影响、下游行业变化以及2020年以来新增订
    
    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相关事项对公司
    
    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请保荐机构、申
    
    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影响、下游行业变化以及2020年以来新增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
    
    (一)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4月发行人境外市场情况
    
    2020年3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开始向全球蔓延,但2020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境外主要市场疫情整体影响较小,下游行业变动较小,发行人重点拓展境外市场,境外订单快速增长,第一季度新取得的境外订单金额为 2.9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0%,境外销售收入增幅明显;2020年一季度境内新取得的订单金额为4,68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8%。2020 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销售收入22,276.4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3.8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89%。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锦浪科技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同期增长75.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同期增长766.54%,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业绩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锦浪科技趋势一致。
    
    进入2020年4月份,由于全球疫情的影响呈持续扩散状态,下游境外客户需求放缓,发行人与英国、意大利、巴西和印度等部分境外客户之间的商务交流无法正常进行,报关及物流时间有所延长,对发行人的销售订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20年4月境外市场新取得订单环比下降58.72%;但由于发行人产品销售分布在全球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风险,部分地区如澳大利亚和波兰等境外市场对比去年同期订单增长较多,境外市场整体新取得订单同比2019年4月略有下降。同时,2020年4月以来境外疫情严重,但境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发行人境内上下游供应商、客户未处于疫情严重地区,已全面复工复产,发行人采购、生产和国内销售已全面恢复,2020年4月份,发行人新取得境内订单金额为4,053.70万元,较上月环比增长57.57%,相对上年同期增长100.56%,整体来说,2020年4月发行人新增订单金额对比上年同期保持增长趋势。
    
    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4月,发行人境外主要国家订单与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季度                                4月
       国家      2020年一
                   季度     2019年一季度   变动幅度  2020年4月    2019年4月    变动幅度
     澳大利亚       4,287.49        4,539.69    -5.56%         992.1        387.52    156.01%
     荷兰           6,792.02        2,114.93   221.15%        410.58       2079.97    -80.26%
     巴西           6,339.36        1,657.90   282.37%         81.75        443.65    -81.57%
     印度           1,917.83         999.04    91.97%        306.84        395.79    -22.47%
     波兰           2,644.32         124.69  2020.72%       634.96         92.83    584.00%
     捷克            527.86         506.67     4.18%       340.06         392.8    -13.43%
     墨西哥          382.64         576.23   -33.60%         98.42        273.29    -63.99%
     英国            110.89         151.04   -26.58%          95.1         14.24    567.84%
     意大利         1,119.19         287.36   289.47%        254.91          0.98   25911.22%
     西班牙            656         228.51   187.08%        266.33         25.55    942.39%
     小计          24,777.60       11,186.06 121.50%       3,481.05      4,106.62   -15.23%
    
    
    如上表,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前十名主要销售国家新取得订单金额为24,77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50%,2020年4月新取得订单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5.23%。2020年4月发行人新取得的境外订单金额累计为4,688.37万元,较上月环比下降 58.72%,但由于订单产生销售收入对比取得订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2020年1-4月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故整体而言预计境外疫情对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整体销售收入影响较小。
    
    (二)2020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经营数据是否审慎、客观
    
    单位:万元
    
                                     一季度对比                         上半年对比
             项目          2020年一   2019年一    变动幅    2020年上半    2019年上
                             季度       季度        度      年(预计)      半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2,276.40   16,647.29   33.81%         52,195    42,346.01      23.26%
     净利润                  3,730.97    1,367.19  172.89%          7,726     3,604.31      11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51.55    1,362.35  175.37%          7,766     3,563.24      117.9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635.48    1,224.53  196.89%          7,194     3,293.05      118.46%
     的净利润
    
    
    注:上述2020年一季度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上述2020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计,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报告,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76.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8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89%。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呈增长态势,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随着发行人境外市场销售占比的提高,综合毛利率有所提高。
    
    基于光伏发电具有清洁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未来将成为全球能源利用的主要趋势。根据IHS Markit 2020年一季度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176GW,根据IRENA2020年4月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2050年全球光伏装机总规模将达到 8,519GW。在全球清洁能源持续增长的趋势下,发行人凭借在组串式、储能逆变器等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复工复产后生产能力快速恢复并大力拓展境内外客户,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预计2020年5月发行人境内外新取得订单环比与同比4月均将保持增长趋势。
    
    发行人基于2020年1-4月的盈利情况及2020年5月以来主要境外市场如澳洲、荷兰等国家疫情有所放缓,境内市场新获取订单2020年1-4月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020年5月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订单获取平稳,预计2020年 6 月境外客户将逐步恢复正常下单;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4%。综上,发行人预计2020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26%,预计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14.35%和118.46%。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审慎、客观。
    
    三、新冠疫情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从全年销售来看,本次新冠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和暂时性。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各省份的经济建设环境已恢复正常,各级政府亦出台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将有效改善发行人经营环境、带动发行人下游市场需求复苏。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了2020年的光伏补贴总额度,以及户用、竞价项目的分配额度,该政策的及时落地有利于在疫情影响下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光伏市场的稳定发展。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销售的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境内新获取订单已超去年同期水平,2020年上半年境内销售收入亦呈持续增长状态。
    
    就境外市场而言,全球主要经济体亦相继出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以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的影响。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逐步迎来拐点、主要经济体生产生活秩序开始逐步恢复。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外主要市场澳大利亚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境外其他主要市场如荷兰、土耳其和德国等国家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本次疫情对于公司及所在行业的影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渐减弱。在全球光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及各国政府清洁能源政策的鼓励支持下,预计光伏装机规模将会呈现补偿式增长,公司有望在2020年下半年逐步消除其负面影响,本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若我国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持续或出现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发行人销售、采购的重点区域长期无法有效遏制或出现二次反弹,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萎缩,发行人的境内外订单、物流、市场拓展、采购等业务将持续受到影响,则发行人2020年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则存在下降的风险。对此,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因素”中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为落实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查阅公开资料、结合境外新冠疫情、发行人所处下游行业相关政策等了解发行人2020年以来新增订单客户的地域分布及经营情况。
    
    2、查阅发行人2020年第一季度及2020年4月、5月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产量及销量等业务情况,核查获取订单履行情况,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分析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客观。
    
    3、对管理层、业务部门等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和发行人针对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分析相关事项对发行人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虽然疫情对公司短期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总体而言相关影响可控,不构成重大影响。2020年发行人境内外新获取订单金额为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4%。基于发行人2020年新增订单及订单执行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情况,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计审慎、客观。
    
    2、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之日,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销售的影响已消除,发行人境内获取订单已超去年同期水平,2020年上半年境内销售收入亦呈持续增长状态;境外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步迎来拐点、主要经济体生产生活秩序开始逐步恢复,在全球光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及各国政府清洁能源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境外市场预计会逐步恢复。因此,预计本次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本页无正文,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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