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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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
    年8月13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4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4人,其中许植先生、韦翔先生、左江女士、宋淮先生、
    徐志翰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俞仕新先生主持,本公
    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三)审议通过《2020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四)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建设证券基金行业文化、防范道德风险工作纲要>实施工作
    的通知》(皖证监函〔2019〕334号)《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
    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
    任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锦峰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
    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胡
    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锦峰女士申请于2020年8月13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刘锦峰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锦峰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量资管产品规范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的决定,同
    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制定的规范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情况的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修订说明》,修订后的《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委
    员会工作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
    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附:
    
    于强先生简历
    
    于强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曾任安徽省财政厅经济开发处科员,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业务管理部科长、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证券机构业务管理部副经理、人事处副处长,国元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国元证券综合行政部副经理,国元证券合肥芜湖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国元证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私人客户部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证券信用与市场营销总部总经理,零售与渠道营销总部总经理、私人财富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于强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甲先生简历
    
    胡甲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财政厅农业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滁州营业部经理,国元证券滁州营业部经理、铜陵营业部经理、合肥寿春路第二营业部经理、合肥寿春路第一营业部经理,国元证券市场营销总部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总部营销策划部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营销经纪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营销经纪总部产品销售部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兼营销经纪总部产品销售部经理,国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证券信用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
    
    胡甲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办公电话:0551-62207968
    
    传真:0551-62207322
    
    电子邮箱:hujia@gyzq.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邮编:2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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