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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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7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八条关于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一期、第二期股权激励应当终止实施。本次涉及第一期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46万股,第二期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751万股,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73,861,675股变更为4,938,891,675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康美药业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第二期股权激励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券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
    
    (2)申报时间:2020年8月15日-2020年9月28日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5-33187777
    
    (5)联系传真:0755-86275777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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