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5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上述股份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2、本次解除冻结之后,亿阳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然处于100%轮候冻结状态。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814-02号),对亿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予以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解除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京0108民初2493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主要内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的轮候冻结。
2、解除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京01执15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4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3、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黑01执878号
解冻日期:2020年4月3日
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4、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5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7)鲁02民初1243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5、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6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8)湘0523财保30、31、32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的轮候冻结。
6、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7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7)京民初160号、(2018)京民初106、10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7,573,483股,轮候冻结事项与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相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上述亿阳集团相关股权被解除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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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81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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