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61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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