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可以
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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