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14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马斌先生、陈小琴女士、张鑫鑫先生、王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李志勇先生、司马文霞女士、袁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最终申请融资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用信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
由于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斌先生和陈小琴女士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均同意为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对上述担保行为均不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0。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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