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10点00分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0,729.3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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