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5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0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2,36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201.04万元(含税)后,剩余49,15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330.1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48,00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7,523.6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387.41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1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3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53.2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1,865.3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6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66.11万元,理财产品余额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8年7月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1,661,086.02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 30050901040006791 -
合计 / 1,661,086.02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单
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交通银行蕴通财 1.35%-3.70% 91天 20,000,000.00
限公司昌吉支行 富结构性存款
合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前后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变更前) (变更后)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调减 56,141.12 42,301.87 8,009.98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
2 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终止 12,202.40 5,708.11 -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
容器生产项目)
3 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 新增 69,828.09 - 40,000.00
合计 48,009.98 48,009.98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1-6月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857,675.55
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236,91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32%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变更(如有) 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额的差额 (4)=(2)/(1) 态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3)=(2)-(1) 日期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
改扩建工程 调减 423,018,700.00 80,099,800.00 80,099,800.00 674,565.64 72,913,354.69 -7,186,445.31 91.03%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高新密度聚乙烯
聚氨酯发泡保温钢
管、3PE防腐钢管、 终止 57,081,1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非标钢制设备、压
力容器生产项目)
收购伊宁供热80%
股权项目 新增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2,323,559.91 100.58% - 57,676,819.63 不适用 否
合计 /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153,857,675.55 475,236,914.6 -4,862,885.4 98.9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已终止实施。公司终止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主要系下游产品市场需求降低所
致,具体情况如下:
(1)煤化工及石油化工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产品市场需求降低
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
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
2018年3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新疆自
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
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2016-2017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
需求进一步降低。
因此,随着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的降低,公司继续建设投资该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公司终
止了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银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2,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中,募集资金尚有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实际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 金额(2) 投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目可行性是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入金额 (注1) (3)=(2)/(1) (注2) 益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注
1)
收购伊宁
供热80%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100.58 不适用 57,676,819.63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
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
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合计: /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100.58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
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
(1)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昌吉市城区内门站的改扩建和新建、调压站的建设、长输管线建设、次高压及中压管网的建设、加气站及配套设施
体募投项目) 的建设等。公司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主要出于:
1)调减该募投项目符合昌吉市天然气需求结构调整的业务背景
在天然气需求方面,2018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采购的合同外额外气成本有所增加,且随着昌吉市城区的发展趋于平稳,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的需求也趋于平稳。
截至2019年底,经过首发募投项目的建设,城区内的管网已基本满足现有用气需求。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符合昌吉市天然气需求的变化,有
利于优化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在区域布局方面,随着新疆新兴城市区域的兴起,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昌吉市三个近郊乡镇(三工镇、大西渠镇、榆树沟镇)已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带来新的用气需求;高新
建材区入驻企业家数逐步增加,随着该区域入驻企业的增加,用气量预计将大幅增加。而首发募投项目的建设主要集中在昌吉市城区,因此有必要调减城区的项目投资,符合昌
吉市天然气区域布局的变化。
在煤改气工程推进方面,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
则热。昌吉市形成了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调峰热源和其他能源形式为补充的多样化供热格局,“煤改气”工程推进进度有所放缓。由于煤改气工程推进速度不及预期,为提升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符合煤改气工程推进放缓的实际情况。
2)调减后的募集资金可以满足项目后续建设资金需求
一方面,公司根据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对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进行了完善,将城区内燃气主干管网的设计压力做出优化调整;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整体晚于预期。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了部分管网、场站等。考虑到募投项目中主管网等主要部分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因而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
(2)终止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的原因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建成后产品品种主要为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公司终止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主要系下游产品市场需求降低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煤化工及石油化工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产品市场需求降低
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装
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
2)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
2018年3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
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2016-2017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布
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
一步降低。
因此,随着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的降低,公司继续建设投资该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公司终止了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公司新增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项目总投资69,828.0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
万元,剩余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收购增强上市公司业务区域多样性,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降低市场集中风险,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上市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影响力。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
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76)、《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无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2,323,559.91元
注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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