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欧阳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志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方志超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方志超先生简历
    
    方志超,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先后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投资银行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方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同洲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