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一般释义
大叶股份、发行人、公 指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大叶有限、有限公司 指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
汇康电器 指 宁波汇康电器有限公司
金大叶 指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香港谷泰 指 I香N港TE谷RN泰A国TI际ON有A限L公CO司.,(LI英M文IT名ED称),为发H行O人NG股K东ONGGOTEX
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HONGKONG
香港金德 指 KINGDEX INTERNATIONALHOLDINGSCO., LIMITED),
发行人股东
德创骏博 指 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远宁荟鑫 指 杭州远宁荟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德彼金 指 杭州德彼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科叶投资 指 杭州科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恒丰众创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丰众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人股东
SKA 指 SKAINTERNATIONALPTYLTD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叶有限成立 2006年2月17日,由SKA设立,注册资本108万美元。
大叶有限吸收合并 2009年3月5日,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注册资本变更为116万美元。
汇康电器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0年2月24日,SKA、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316万
美元。
大叶有限第一次 2016年9月26日,SKA、香港金德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金大叶。
股权转让
大叶有限第二次增资 290,51060年万1元0月。25日,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大叶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6年11月9日,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9,600
万元。
大叶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6年11月17日,德创骏博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500万元。
大叶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6年11月21日,恒丰众创、远宁荟鑫、德彼金和科叶投资对公司增资,注册
资本增至12,000万元。
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 2016年12月27日,公司以截至2016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43,969,248.33元
大叶股份 折合12,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一、2006年2月,大叶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大叶有限设立于2006年2月17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8万美元,由境外法人SKA认缴。
2006年2月14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独资经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外经贸资(2006)24 号),同意大叶有限设立。2006年2月15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甬外字[2006]0062号)。
2006年2月17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浙甬总字第00976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SKA 108 100.00
合计 108 100.00
(一)2006年3月,大叶有限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金
2006年3月23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06]第 1068 号),确认截至2006年3月15日,大叶有限已收到SKA缴纳的注册资本3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06年4月3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108 30 27.78
合计 108 30 27.78
(二)2007年12月,大叶有限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金
2007年12月27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07]第 1161 号),确认截至2007年12月21日,大叶有限已收到SKA缴纳的注册资本78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07年12月29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108 108 100.00
合计 108 108 100.00
二、2009年3月,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
(一)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情况
2008年12月15日,经大叶有限股东决定及汇康电器股东决定通过,同意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汇康电器注销。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16万美元,实收资本变更为116万美元,全部由SKA出资。同日,大叶有限与汇康电器签署了《合并协议》。
2009年2月27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汇康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外经贸资(2009)026号),同意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汇康电器注销。同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年3月5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字[2009]第1011号),确认截至2009年2月28日,大叶有限已收到股东SKA原投入汇康电器注册资本8万美元,原投入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6月5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2004000021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116 116 100.00
合计 116 116 100.00
(二)汇康电器历史沿革
1、2007年5月,汇康电器设立
汇康电器设立于2007年5月24日,由境外法人SKA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8万美元。
2007年5月16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独资经营宁波汇康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外经贸资(2007)144号),同意汇康电器设立。同日,汇康电器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甬外字[2007]0181号)。
2007年5月24日,汇康电器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汇康电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SKA 8 100.00
合计 8 100.00
2、2007年8月,汇康电器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
2007年8月23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康电器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字[2007]第2266号),确认截至2007年8月23日,汇康电器已收到SKA缴纳的注册资本3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07年8月29日,汇康电器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汇康电器设立第一期实缴注册资金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8 3 37.50
合计 8 3 37.50
3、2009年2月,汇康电器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
2009年2月6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康电器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09]第 1005 号),确认截至2009年2月4日,汇康电器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5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09年2月11日,汇康电器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汇康电器设立第二期实缴注册资金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8 8 100.00
合计 8 8 100.00
4、2009年3月,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情况,汇康电器注销
2008年12月15日,经大叶有限股东决定及汇康电器股东决定,同意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汇康电器注销。同日,大叶有限与汇康电器签署了《合并协议》。
2009年2月27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汇康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外经贸资(2009)026号),同意大叶有限吸收合并汇康电器,汇康电器注销。
2009年3月5日,汇康电器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汇康电器正式注销。
三、2010年2月,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0年1月1日,经大叶有限股东决定,同意SKA、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大叶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其中SKA认缴528.84万美元,香港谷泰、香港金德作为新增股东分别认缴394.80万美元、276.36万美元,增资价格为每1美元注册资本对应1美元,增资后大叶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316万美元。同日,新增股东香港谷泰、香港金德与原股东SKA签署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0年1月26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外资企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72号),同意本次增资。2010年1月28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一)2010年2月,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一期、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
2010年2月4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1006号),确认截至2010年2月3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香港谷泰和香港金德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一期出资155万美元,其中,香港谷泰缴纳90.50万美元,香港金德缴纳64.5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2月12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二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1008号),确认截至2010年2月10日,大叶有限已收到SKA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18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2月24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一期、第二期实缴注册资金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号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644.84 296.00 45.90
2 香港谷泰 394.80 90.50 22.92
3 香港金德 276.36 64.50 23.34
合计 1,316.00 451.00 34.27
(二)2010年5月,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三期实缴注册资本
2010年5月4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三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1030号),确认截至2010年4月28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香港金德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三期出资211.86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5月20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三期实缴注册资金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号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644.84 296.00 45.90
2 香港谷泰 394.80 90.50 22.92
3 香港金德 276.36 276.36 100.00
合计 1,316.00 662.86 50.37
(三)2011年1月,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第八期实缴注册资本
2010年7月20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四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1053号),确认截至2010年7月16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香港谷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四期出资140.3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9月29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五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1073号),确认截至2010年9月28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香港谷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五期出资100.0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10月15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六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 1075号),确认截至2010年10月13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香港谷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六期出资64.0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11月22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七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 1088号),确认截至2010年11月22日,大叶有限已收到SKA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七期出资100.0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0年12月24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八期实缴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余中会验外字[2010]第 1099号),确认截至2010年12月24日,大叶有限已收到SKA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八期出资248.84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
2011年1月24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叶有限第一次增资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第八期实缴注册资金完成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占认缴比例
号 (万美元) (万美元) (%)
1 SKA 644.84 644.84 100.00
2 香港谷泰 394.80 394.80 100.00
3 香港金德 276.36 276.36 100.00
合计 1,316.00 1,316.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美元)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美元) (%) (万美元) (%)
1 SKA 116.00 100.00 528.84 644.84 49.00
2 香港谷泰 - - 394.80 394.80 30.00
3 香港金德 - - 276.36 276.36 21.00
合计 116.00 100.00 1,200.00 1,316.00 100.00
四、2016年9月,大叶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9月22日,经大叶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SKA将其持有大叶有限的出资额644.84万美元作价7,236,507.93美元转让给金大叶;香港金德将其持有大叶有限的出资额78.96万美元作价886,103.01美元转让给金大叶。同日,SKA、香港金德分别与金大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9月23日,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余区经[2016]12号),同意大叶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16年9月26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甬资字[2016]0104号)。
2016年9月26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81784320546U 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金大叶 723.80 55.00
2 香港谷泰 394.80 30.00
3 香港金德 197.40 15.00
合计 1,316.00 100.00
五、2016年10月,大叶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6年10月25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大叶有限注册资本币种由美元改为人民币,将注册资本由1,316万美元改为人民币8,974.85万元;同意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大叶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525.15 万元,其中金大叶认缴263.50万元,香港谷泰认缴184.74万元,香港金德认缴76.91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金大叶以人民币出资,香港谷泰和香港金德以美元现汇出资,增资后大叶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9,500万元。2016年11月2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香港谷泰与香港金德的出资方式由美元现汇变更为以应付股利转增注册资本。
2016年11月2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16)。
2016年11月10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第二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3号),确认截至2016年11月2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金大叶缴纳的人民币出资263.50万元,已将应付香港谷泰和香港金德股利261.65万元转增资本。
2016年10月25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美元) (%) (万元) (%)
1 金大叶 723.80 55.00 263.50 5,225.00 55.00
2 香港谷泰 394.80 30.00 184.74 2,850.00 30.00
3 香港金德 197.40 15.00 76.91 1,425.00 15.00
合计 1,316.00 100.00 525.15 9,500.00 100.00
六、2016年11月,大叶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6年11月8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对大叶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金大叶认缴55万元,香港谷泰认缴30万元,香港金德认缴15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金大叶以人民币出资,香港谷泰和香港金德以应付股利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大叶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9,600万元。
2016年11月11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21)。
2016年11月25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第三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4号),确认截至2016年11月23日,大叶有限已收到金大叶缴纳的人民币出资55万元,已将应付香港谷泰和香港金德股利45万元转增资本。
2016年11月9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金大叶 5,225 55.00 55 5,280 55.00
2 香港谷泰 2,850 30.00 30 2,880 30.00
3 香港金德 1,425 15.00 15 1,440 15.00
合计 9,500 100.00 100 9,600 100.00
七、2016年11月,大叶有限第四次增资
为了给予公司业务骨干一定的股权进行长期激励,促使其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服务,2016年9月30日德创骏博成立。公司业务骨干投资成立德创骏博的资金来源是个人及家庭的薪酬所得与合法收入。
2016年11月15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德创骏博对大叶有限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同日,新增股东德创骏博与原股东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签署了《增资股权比例调整协议书》,德创骏博以每元注册资本2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德创骏博支付增资款1,800万元,其中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考虑到德创骏博的股东为公司的业务骨干,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因此增资价格约为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的三分之一。
2016年11月17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28)。
2016年11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第四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5号)。
2016年11月17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金大叶 5,280 55.00 - 5,280 50.29
2 香港谷泰 2,880 30.00 - 2,880 27.43
3 香港金德 1,440 15.00 - 1,440 13.71
4 德创骏博 - - 900.00 900 8.57
合计 9,600 100.00 900.00 10,500 100.00
八、2016年11月,大叶有限第五次增资
为改善公司治理、扩大经营规模、筹措发展资金,2016年11月21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远宁荟鑫、恒丰众创、德彼金、科叶投资共4名新增股东对大叶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远宁荟鑫认缴636万元、恒丰众创认缴420万元、德彼金认缴324万元、科叶投资认缴120万元。
2016年11月21日,新增股东远宁荟鑫、恒丰众创、德彼金和科叶投资与原股东金大叶、香港谷泰、香港金德、德创骏博签署了《增资股权比例调整协议书》,新增股东以每元注册资本6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新增股东共支付增资款9,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1月21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30)。
2016年12月1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第五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6号),确认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叶有限已收到远宁荟鑫缴纳的人民币出资3,816万元,其中636万元转实收资本,3,180万元溢价转资本公积;恒丰众创缴纳的人民币出资2,520万元,其中420万元转实收资本,2,100万元溢价转资本公积;德彼金缴纳的人民币出资1,944万元,其中324万元转实收资本,1,620万元溢价转资本公积;科叶投资缴纳的人民币出资720万元,其中120万元转实收资本,600万元溢价转资本公积。
2016年11月21日,大叶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金大叶 5,280 50.29 - 5,280 44.00
2 香港谷泰 2,880 27.43 - 2,880 24.00
3 香港金德 1,440 13.71 - 1,440 12.00
4 德创骏博 900 8.57 - 900 7.50
5 远宁荟鑫 - - 636 636 5.30
6 恒丰众创 - - 420 420 3.50
7 德彼金 - - 324 324 2.70
8 科叶投资 - - 120 120 1.00
合计 10,500 100.00 1,500 12,000 100.00
九、2016年12月,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年11月22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由有限公司原有8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50)。
2016年12月10日,东洲评估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的大叶有限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评报字[2016]第1094288号),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92,014,372.21元。
2016年12月10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批准,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7号)所确定的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叶有限净资产额 243,969,248.33 元整体变更出资设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00.00元,其余123,969,248.3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16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52118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大叶股份已按规定将大叶有限的净资产243,969,248.33元,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共计120,000,000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金额123,969,248.3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大叶 5,280 44.00
2 香港谷泰 2,880 24.00
3 香港金德 1,440 12.00
4 德创骏博 900 7.50
5 远宁荟鑫 636 5.30
6 恒丰众创 420 3.50
7 德彼金 324 2.70
8 科叶投资 120 1.00
合计 12,000 100.00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大叶股份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变动情况的确认意见书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仔细阅读《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保证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叶晓波 ANGELICA PG HU 徐来根
何烽 贾滨 刘云
涂必胜
全体监事签名:
舒亚波 余珍金 祝莉琴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叶晓波 ANGELICA PG HU 朱典悝
吴军 黄国永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