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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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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