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每股面值: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定价方式: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90万台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5、拟上市地:本次发行经深交所作出同意的核准意见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且成功发行后,将申请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6、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 24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深交所提出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以及在获得深交所同意的审核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注册申请,并于获准注册后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的申请;
2、确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间及上市地等;
3、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或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5、根据公司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6、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聘用中介机构、确认和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服务费用;
8、办理与实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
有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公司此前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现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制改革并已经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公司拟根据前述规则修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下接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签署页一)
股东签署:
1、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杭州远宁荟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签署页二)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丰众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杭州德彼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8、杭州科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6月2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