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每股面值: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定价方式: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90万台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上市地:本次发行经深交所作出同意的核准意见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且成功发行后,将申请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 24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深交所提出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以及在获得深交所同意的审核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注册申请,并于获准注册后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的申请;
2、确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间及上市地等;
3、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或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5、根据公司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6、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聘用中介机构、确认和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业服务费用;
8、办理与实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有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此前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现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制改革并公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司拟根据前述规则修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4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下接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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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波 徐来根 ANGELICA PG HU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何烽 刘云 涂必胜_____________
贾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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