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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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
    
    化”)与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潍坊市国资委”)、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
    
    2.上述股权划转协议尚须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如获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海炼化、潍坊市国资委及中盐集团
    
    将分别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收购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2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资委及中盐集团三方,于8月12日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
    
    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海炼化不
    
    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股权划转前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
    
    如本次股权划转获得最终批准,公司控制关系将如下图: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 方: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753A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少飞
    
    注册资本:1899545.50636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5年11月15日至 长期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3区15号凯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业务(有效期至2023年06月26日);汽油、煤油、柴油的仓储业务(有效期至2023年06月26日);原油仓储业务(有效期至2023年07月30日);石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仓储;进出口业务;石油炼制及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乙 方: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类 型:政府部门
    
    法定代表人:张长坤
    
    住 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丙 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5149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耀强
    
    注册资本:4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04日至 长期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外大街莲花池中盐大厦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销售食品;工业盐产品的调拨、批发;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的销售;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储;自有房屋出租;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发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转标的:中海炼化所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
    
    (二)划转方案:中海炼化将所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
    
    (三)划转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四)本次划转不涉及海化集团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变更。
    
    (五)本次划转完成后,海化集团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由海化集团继续享有或承担。
    
    (六)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项下划转行为获得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意。
    
    2.本次划转依法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因本次划转而导致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股方变化所涉及的向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报批事项获得批准。
    
    4.因本次划转而需履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获得批准。
    
    四、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划转如最终获得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海炼化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化集团,不涉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
    
    2.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划转尚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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