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3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南风 股票代码 0007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翔林
办公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电话 0359-8967118
电子信箱 nfjtzqb@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9,892,294.64 577,710,792.23 -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833,580.61 6,445,271.92 1,35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8,029,234.42 -9,160,398.70 -96.8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55,026.14 -21,798,594.45 60.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10 0.0117 1,36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10 0.0117 1,36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8% 1.68% 19.4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142,951,955.62 1,575,054,557.07 -2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1,635,577.83 387,801,997.22 24.2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59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山焦盐化 国有法人 25.69% 140,970,768 质押 70,000,000
西安高科建材 国有法人 5.29% 29,021,400
科技有限公司
谭永开 境内自然人 1.02% 5,595,800
山西焦煤金融
资本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0.81% 4,463,522
有限公司
余川闽 境内自然人 0.67% 3,697,700
李莲子 境内自然人 0.44% 2,427,740
李军 境内自然人 0.40% 2,185,400
李艺 境内自然人 0.38% 2,080,054
郑建刚 境内自然人 0.37% 2,023,946
刘庆福 境内自然人 0.35% 1,941,1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焦盐化与前10名股东中的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联
的说明 关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的关联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东山焦盐化持有公司140,970,768股,其中60,000,00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明(如有)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东刘庆福持有公司1,941,159股,其中1,940,059股
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面对环保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影响等严峻挑战,在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聚力攻坚、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892,294.6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5%;利润总额98,623,324.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4.75%;净利润94,042,309.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2.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833,580.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5.8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降低疫情影响,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是强化国企责任担当,通过运城市红十字会向医院等多家单位捐赠了抗疫物资,体现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全过程管控,从关键环节和细节入手,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职工出入管理。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争取各类减免、补贴,加强银企合作。
2、持续推进改革,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深入推进各子分公司内部改革,实现机构总数、科级职数、在岗人员三个下降。二是深入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完成了干部薪酬绩效、应收款项、合同审批和物资采购改革,打破了薪酬平均主义,加大了能力、业绩、专项的考核比重,完善了合同审批流程。
3、强化经营管控,增强企业经营效益
一是完成了三大体系建设,实行全面对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价值链的成本费用管理和质量管理。二是加强内部基础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控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职工培训,推进“两化融合”。
4、深耕市场营销,稳步提升盈利能力
一是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调整策略,调配货源,创新工作模式,维持重点客户。二是研判市场形势,关注市场动态,紧抓第一手信息,针对不同产品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适时拉升产品价位,增加产品利润。
5、强化安全环保责任,严守红线意识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层级安全环保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疫情期间对危化品、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区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严格检查督导,采取动态检查和专项督查方式对所属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22号有关规定,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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