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983 万元增资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983 万元向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本次对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二、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9,829,265.4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增资的议案》
按照河北省国资委审批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所持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51%股权以增资方式注入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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