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31.72万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8月17日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现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激励对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7日,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4、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激励对象2人因未缴纳购股款,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计划,故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5、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6、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 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7、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顾媛媛、方鹏、张应华3人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张应华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股票回购事宜,故暂缓回购。2017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顾媛媛、方鹏2人合计4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8、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李易澄、刘云、舒莉、徐文龙4人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回购事宜的离职员工张应华参与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工作。2018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李易澄、刘云、舒莉、徐文龙、张应华5人合计2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9、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8元/股调整为5.045元/股。
10、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的议案》。2018年6月8日,首次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解锁比例为30%,解锁数量为1,8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11、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李汝忠、赵喆、张海峰、李婧婧、杨晓丽、茅芸蓉6人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6人合计12.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12、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邓海霞、陈戍华、陈佳毅、刘异4人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8月7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4人合计6.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13、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45元/股调整为5.025元/股。
14、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的议案》。2018年8月21日,首次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解锁比例为30%,解锁数量为18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15、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郭强、何芬尼、汪茵、徐尤信、张鼎臣5人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1月15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5人合计6.1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16、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刘英、马嘉勇、王征 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对上述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文杰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4人合计3.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元/股) (万股) (人)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7年4月7日 15.31 219.2 181 25*
预留限制性股票 - - - - -
注:表中*标记的25万股为预留部分股票数量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授予219.2万股,预留25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2017年3月2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股权激励计划,直至2018年3月21日,公司未明确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失效。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181名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公司2017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0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657.6万股,价格为5.08元/股。
因激励对象方鹏、顾媛媛、刘云、李易澄、舒莉、徐文龙、张应华离职,公司对上述7人共计2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工作。
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的议案》。2018年6月8日,首次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解锁比例为30%,解锁数量为189.63股。
因激励对象李汝忠、赵喆、张海峰、李婧婧、杨晓丽、茅芸蓉、邓海霞、陈戍华、陈佳毅、刘异离职,公司对上述10人共计19.0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工作。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的议案》。2018年8月21日,首次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解锁比例为30%,解锁数量为18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因激励对象郭强、何芬尼、汪茵、徐尤信、张鼎臣、刘英、马嘉勇、王征、周文杰离职,公司对上述9人共计9.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55人共计持有限制性股票231.72万股。解锁比例为激励对象首次获授数量的40%即231.72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解锁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7日,登记完成日为2017年6月1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锁期。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序号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次解锁 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解锁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满足解锁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度较2016 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40% 159.47%,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 165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均
4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才能解锁当 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期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72 万股,激励对象为155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的限 已解锁的限 本次可解锁的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剩余未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量(万股) 量(万股) (万股) 票比例(%) (万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全巍 副总经理 21.00 12.60 8.40 40.00 0
董事、高管小计 21.00 12.60 8.40 40.0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含控 558.30 334.98 223.32 40.00 0
股子公司)
合计 579.30 347.58 231.72 40.00 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8月17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1.72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7,200 -2,317,2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5,799,433.00 2,317,200 538,116,633
总计 538,116,633 0 538,116,633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公司已履行本次解锁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解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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