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向关联方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80,720,120.82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年利率为12%,详见公司临2019-043号公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该项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一年,原借款协议下剩余未偿还利息及展期内利息于展期后到期日一并偿还。
(二)公司于2019年8月向关联方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31,400,000.00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年利率为12%,详见公司临2019-043号公告。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该笔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一年,原借款协议下剩余未偿还利息及展期内利息于展期后到期日一并偿还。
滨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五号桥西700米新立街道招商总部大楼2门4楼467号
法定代表人:赵海鹏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物业管理;汽车旧车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滨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滨海控股资产总计63,573,835,943.55元,负债合计为59,398,494,216.82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849,242,077.09元,净利润为-1,063,673,377.51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
(二)公司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花园(景湖科技园2号楼)1-202室
法定代表人:翟乃满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伍仟陆佰柒拾捌万零伍佰捌拾柒元壹角贰分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公路、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垃圾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商品房销售及房屋租赁;对建筑业、设计监理咨询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及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设备租赁;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市政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政集团资产总计67,409,970,274.62元,负债合计为63,797,425,051.96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546,323,724.89元,净利润为-1,440,243,543.89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2,120,120.82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年利率12%。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0-016、临2020-036号公告。授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12%,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2,120,120.82元,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044,020,120.82元(含本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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