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1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表决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监事会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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