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河生物
股票代码:0026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股份变更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2020年8月10日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定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河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的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二节 持股变动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7
三、股份权利限制....................................................................................................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金河生物、上市 指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金河建安、信息 指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披露义务人
金河控股 指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 指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后,
新设的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承继内蒙古金河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分立
38.05%股份,成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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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法定代表人 王东晓
注册资本 2,070万元
成立日期 1985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 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潢,市政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 王东晓出资 1,697.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2%;路牡丹出资
37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
联系电话 (0471)3415015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国家或者地区 现任 身份证号
住地 的居留权 职务
中国 执行
王东晓 男 中国 大陆 否 董事 150122195212XXXXXX
焦秉柱 男 中国 中国 否 总 经 150122195602XXXXXX
大陆 理
张千岁 男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150122195602XXXXXX
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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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金河生物的股东中,路牡丹是王东晓的配偶,路漫漫是路牡丹之弟,王晓英是王东晓之妹,王志军是王东晓和路牡丹之子,王东晓、路牡丹、路漫漫、王晓英、王志军同为金河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收购办法》,路牡丹、路漫漫、王晓英、王志军构成金河建安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金河生物 38.05%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本次分立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金河生物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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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存续分立,新设公司金河控股承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而引致的股份权益变动。金河建安实施存续分立的原因为:金河建安的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与金河生物的行业跨度较大,为了厘清业务板块,分行业进行股权管理,提高资本运营能力,金河建安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金河控股(新设企业)和金河建安(存续企业),其中,金河控股承继金河生物股份及相关企业股权及负债,金河建安继续持有其他资产、业务与负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金河生物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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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金河建安(存续企业)和金河控股(新设企业),金河控股承继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河生物38.05%股份。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河控股未持有金河生物的股份,金河建安持有金河生物241,758,670股,占总股本的38.05%。本次权益变动后,该股份将全部由金河控股承继,金河建安不再持有金河生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金河生物的控制关系如下:
王志军 路漫漫 王东晓 路牡丹 王晓英
82% 18%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0.49% 1.20% 38.05% 4.09% 0.1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金河生物的控制关系如下:
王志军 路漫漫 王东晓 路牡丹 王晓英
82% 18%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0.49% 1.20% 38.05% 4.09% 0.1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河生物股本总数为635,289,655股,金河建安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路牡丹持有25,964,401股,占4.09%;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路漫漫持有7,599,645股,占1.20%;王志军持有3,088,931,占0.49%;王晓英
持有1,102,405股,占0.17%。根据《收购办法》,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王
晓英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家族成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分立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变化。
三、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河控股拟通过本次分立承继的金河生物 38.05%股份存在部分质押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122,63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30%。
除上述情况之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但其处置仍应遵循《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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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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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金河生物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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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东晓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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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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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内蒙古托克托县
公司
证券简称 金河生物 证券代码 002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新坪路8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
选) 与接□方式其转他让√(□分取立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41,758,67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8.0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减少241,758,670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降低38.05%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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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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