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内容。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内容。
2020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55号)。
2020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12号)。
二、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控股”)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实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维业控股的通知,维业控股协议转让给华实控股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45,4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5%)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8月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案涉及全部股份(剩余8.14%待转让)过户完成尚需时间,基于本次可转债审核时效考虑,公司拟待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且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三、申请中止审核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待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且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工作。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中止审核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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