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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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公司之孙公司辽宁中航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航信诺”,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500万元融资额度的65%,即1,625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两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辽宁中航信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中航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05719231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明峰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45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载设备、测试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航天和航空产品、飞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航空维修与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和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辽宁中航信诺100%的股权。金信诺持有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辽宁中航信诺为本公司之孙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总额                     109,454,161.30                     121,377,987.10
     负债总额                      82,823,075.32                      92,460,927.10
     净资产                        26,631,085.98                      28,917,060.00
     营业收入                      73,543,548.85                      11,032,646.53
     利润总额                      9,054,519.84                       2,665,927.76
     净利润                         8,052,294.82                       2,285,974.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65%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授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为辽宁中航信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的65%,即1,6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两年。
    
    公司持有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辽宁中航信诺100%的股权,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辽宁中航信诺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辽宁中航信诺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本次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获得本综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孙公司的业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15,002.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94,052,412.75元人民币)的比例为不超过48.04%。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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