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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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0-10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为辽宁中航信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的65%,即1,6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两年。
    
    公司持有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辽宁中航信诺100%的股权,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辽宁中航信诺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辽宁中航信诺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本次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获得本综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孙公司的业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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