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6日、8月7日、8月10日,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本公司与斯微生物合作研发,获得相关疫苗的全球独家开发、生产、使用及商业化权利,公司不成为相关疫苗的权益所有人。本次合作涉及的预防性疫苗产品在中国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海外相关工作尚未启动,海外申报、注册、审评、产品上市需遵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研发失败,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资金、相关临床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上述投资的具体情况请详阅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目前,相关疫苗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还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批准、临床I期、II期和/或III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方可上市,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问询并得到书面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上述时间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于2020年8月6日、8月7日、8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04.21,滚动市盈率为87.93,公司所处医药制造业行业静态市盈率为59.42,滚动市盈率60.49,公司上述市盈率指标远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已披露的投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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