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决策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券商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