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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