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等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新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41号),公司注册资本由10,346.0950万元变更为13,796.09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346.0950万元变更为13,796.0950万元,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19年1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开发行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结合公司本次发行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前述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更新。具体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华人  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可【】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020]978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450万股,并经  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450万股,并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号”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66
     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号”同意,于2020年08月03日在深圳
     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证券交易所上市。
     13,796.0950万股。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346.0950万元。                  13,796.0950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
     范围为: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 生产和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
     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 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
     (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 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
     包括金融租赁活动。                 活动。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营活动。                           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96.095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13,796.095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
     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后,并自中国证 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后,并自中国证监
     监会核准本次公开发行且公司本次公   会核准本次公开发行且公司本次公开发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本章程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
     (草案)取代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
     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