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方矿业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和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拟向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65%股权,拟向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容县储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容县冯大农牧有限公司和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江南化工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深证成分指数(399001.SZ)、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民爆用品(申万)指数(850337.S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本公司收盘价 深证成分指数 中小板综合指数 民爆用品
日期 (元/股) (399001) (399101) (申万)指数
(点) (点) (850337)(点)
2020-6-24 5.93 11,813.53 10,966.38 2,317.24
2020-7-24 7.41 12,935.70 12,030.15 2,837.11
涨跌幅 24.96% 9.50% 9.70% 22.43%
江南化工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内波动幅度为上涨24.96%,扣除同期深证成分指数累计涨幅 9.50%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5.46%;扣除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累计涨幅9.70%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5.26%;扣除同期民爆用品(申万)指数累计涨幅22.43%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2.53%。
综上,经核查,剔除深证成分指数(399001.SZ)、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民爆用品(申万)指数(850337.SI)影响后,江南化工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