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友好协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简称“甲方”)、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丙方”)签署了《“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乙方为拓展面向全国市场的数据运营服务,在重庆合川投资建设智慧产业大数据中心(PAAS平台)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AISAAS服务),合计投资预计约为3亿元;甲方将开展合川区智慧城市各类SAAS应用升级和新建项目,预计投入5-7亿元,拟由乙方通过FEPC模式进行项目建设,甲方分年度购买服务;乙方和丙方成立合资公司,对智慧城市各类SAAS应用产生的数据进行市场化运营。
? 财务风险:本项目投资中,所需的公司资金部分,主要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还存在未来融资机构融资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导致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 项目实施风险:上述合作内容,会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规划分步具体实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以实际项目进展情况为准。尽管以上项目已有实施计划,但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运营还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和实现经济效益不能达标的风险。通过合规的FEPC方式对合川区智慧城市现有SAAS应用进行升级和新建的合作,具体以最终的招投标方式进行,上述因素的变动可能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 本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7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简称“甲方”)、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其为地方政府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09月12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嘉合大道500号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7MA5U7LU69Q
法定代表人 杨海生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一般项目:信息安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信息安全产业项目开发、运营、应用推广及管理;信息
安全相关产业的引进;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技术、产品
与服务及互联网、物联网应用的研究、开发与销售;智
主营业务 能政务、智能交通、城市信息化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
科研、开发、设计、销售、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网络
工程及电子信息化建设、施工;数码产品的代理、销售;
数字图书馆建设;物业管理;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
生产;芯片设计、制造,停车场服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重庆市合川
农村农业投 40,000.00 40%
资(集团)有
股东构成 限公司
重庆市合
川区国有资 160,000.00 60%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合计 200,000.00 100.00%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经
审计)
总资产 134376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47931
(万元)
营业收入 1221
净利润 306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协议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董事会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合川区智慧产业及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协议三方就“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内容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项目。
以拓展面向全国市场的数据运营服务为目标,乙方在重庆合川投资建设智慧产业大数据中心(PAAS平台)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AISAAS服务),投资预计约为3亿元。项目建成后率先为合川区服务,继而积极拓展全国的政务、企业、公众数据服务市场。丙方可以有偿付费使用该平台。
2、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根据《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甲方授权丙方作为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的唯一的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乙、丙双方合作,通过合规的FEPC方式对合川区智慧城市现有SAAS应用进行升级和新建,预计投入5-7亿元,甲方分年度购买服务,也可由甲方安排下属单位分别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上级补助资金支付相应建设资金。
3、数据资产市场化运营项目。
由乙方与丙方组建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股本比例为乙方占80%、丙方占20%)对包括但不限于合川区智慧城市各类SAAS应用产生的数据经过清洗脱敏后进行市场化运营。合资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建立自运营、自生长、自盈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并通过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各类SAAS应用的数据运营“打版”,拓展全国同类市场。乙、丙双方共同获取数据运营收益(分配方式另行约定)。
(二)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国家、市、区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给予乙方、丙方多方位的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积极进行研发投入和项目建设,并与丙方成立合资公司,为合川区提供智慧城市建设的底层支撑和特色应用。
3、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将与乙方合作,通过合规的FEPC方式对合川区智慧城市现有SAAS应用进行升级和新建。并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对包括但不限于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各类SAAS应用的数据资产进行清洗脱敏后,进行市场化运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合作三方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促进三方的共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产业化效率和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中,所需的公司资金部分,主要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还存在未来融资机构融资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导致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二)项目实施风险
上述合作内容,会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规划分步具体实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以实际项目进展情况为准。尽管以上项目已有实施计划,但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运营还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和实现经济效益不能达标的风险。通过合规的FEPC方式对合川区智慧城市现有SAAS应用进行升级和新建的合作,具体以最终的招投标方式进行,上述因素的变动可能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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