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与关联方江苏聚缘机械签订<设备采购制作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过程公开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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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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