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就受让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0.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0.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受让潘小珍女士持有的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0.9%的股权,旨在消除后续进一步投资因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非公允性倾向等潜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潘小珍女士将不再持有中科国力的股份,公司与中科国力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有利于后续投资决策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受让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0.9%股权的出让方潘小珍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是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各项情况后进行了客观、合理、友好的协商,本次股权转让拟定的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受让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0.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江涛、金玉丹、蒋必金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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