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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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国道323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雪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9,07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9,0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17%;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7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217%;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7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70%;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张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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