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