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124条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据此,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决议确认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丁列明 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2 万江 董事、资深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3 JIABINGWANG(王家炳) 董事、资深副总裁、首席科学家
4 LIMAO(毛力) 董事、资深副总裁、首席医学官
5 童佳 行政总裁、董事会秘书
6 范建勋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不变,自2019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万裕先生、马勇斌先生、刘峰先生、LINGYU ZHU先生、史赫娜女士、毛波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且职务、职责不变,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之日,前述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情况
蔡万裕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持有贝成投资1.11%的初始权益。
马勇斌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持有贝成投资1.11%的初始权益,持有贝昌投资0.23%的初始权益。
姓名 持股情况
刘峰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持有贝成投资1.11%的初始权益,持有贝昌投资0.41%的初始权益。
LINGYU ZHU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史赫娜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持有贝成投资1.69%的初始权益,持有贝昌投资1.23%的初始权益。
毛波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股,约占公司0.01%的股权比例。
持有贝成投资1.91%的初始权益,持有贝昌投资1.64%的初始权益。
注:
1. 以上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定向增发1,843,39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02,843,392股,本表中涉及的股权比例以增发后的股本为分母进行计算。
2. “贝成投资”指“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贝成投资持有公司16,259,095股股份,约占公司4.04%的股权比例。
3. “贝昌投资”指“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贝昌投资持有公司1,438,763股股份,约占公司0.36%的股权比例。
前述人员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和上市承诺,后续对于股份买卖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管理。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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