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证券代码:00272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 121,380.00 10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166,380.00 15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发展规模化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趋势
目前,我国生猪饲养仍以散养为主,存在投资规模小,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养殖效率低等问题。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法规,大力扶持及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随着我国政策引导与养殖效率的要求,我国正推动畜牧业的转型升级,从传统养殖方式向规模化、生态环保、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增加行业集中度。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响应了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趋势。
(2)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2020年7月公司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95,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壮大了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山东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使养殖与屠宰加工向更为均衡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公司扩大从生猪养殖、屠宰、精深加工到终端销售的猪肉食品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出栏规模,从养殖端来看,配套销售给公司内部屠宰及肉制品板块的生猪规模将增加,从而提升了公司屠宰业务的产能利用率、盈利能力;从屠宰及肉制品端来看,更多原料来自于公司内部将更有利于食品安全的保障。
(3)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份额,获取市场竞争优势
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使得全国生猪产能大幅去化,非洲猪瘟疫情带来的生猪产能去化使得生猪供应持续紧张,进入2019年后生猪市场迎来了新的需求增长期。随着商品猪市场价格上升以及生猪产业景气度上行,公司需要把握生猪产业发展的黄金周期,及时布局、加大投资,从而快速提高市场份额,获取市场竞争优势。
(4)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凭借从养殖到加工到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美味、新鲜”的猪肉食品,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猪肉产品供应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后将大幅增加公司商品猪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养殖、屠宰、销售的一体化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国家农业部于2016年4月出台了《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以优化区域布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生猪种业,推动全产业
链一体化发展等作为生猪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并将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
西、四川、海南7省(市)划分为生猪生产重点发展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等产业发展方向,且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是我国
生猪养殖大省,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2)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市场情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逐步改善,口粮消费继续下降,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未来安全优质的猪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必然得到快速发展,“优质放心猪肉”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生猪产能,有利于公司向外部市场及公司内部提供更多优质的生猪产品,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3)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具备生猪养殖技术优势,注重研发创新及人才储备。公司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为了支持生猪业务的发展,公司注重加强人才方面的储备,近年来通过多种招聘渠道为养猪业务储备人才,目前已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的人才储备。
3、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
(2)建设地点:山东省
(3)建设单位: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出栏商品猪约66万头。其中,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分别年出栏商品猪约33万头。
4、项目投资额及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为121,38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9,244.00万元,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18,33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800.00万元。
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达成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61,849.00万元,年净利润为13,246.00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7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41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达成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61,849.00万元,年净利润为13,602.00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8.1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1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5、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已于2020年7月7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683-03-03-064890),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 33 万头商品猪项目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682-03-03-028855),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高。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将产生更大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来增强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未来经营和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适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增强竞争力。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司产能扩张带来的资金短缺,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实际经营的盈利水平。
2、项目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中45,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