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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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辉丰转债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423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自2020年5月2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于5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后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债券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3、债券代码:128012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20 年 5 月 25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820,741.41 元,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927,660.0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5 条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可转债暂停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于2018 年度、2019 年度出现连续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5月实施全面停产整治以及部分子公司因园区统一要求进行停产整治未能按期恢复生产以及部分资产减值等的影响。公司制剂车间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11 月 19 日恢复生产,第一批 5个原药合成产品的 8 个车间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恢复生产并于 2019 年 4 月中旬实施临时停产。
    
    2020 年 3 月上旬,公司年产 3000 吨咪鲜胺项目、年产 500 吨咪鲜胺铜盐、年产 500吨咪鲜胺锰盐、年产 1000 吨二噻农原药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项目、年产 1000 吨联苯菊酯项目、年产 900 吨烯酰吗啉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2020 年 5 月29 日,公司收到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盐城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 年产 1000 吨二噻农原药项目(一期)、年产 500 吨甲羧除草醚项目及相关配套设 施恢复生产,年产 5000 吨辛酰溴苯腈项目取得试生产手续后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组织试生产,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剩余原药合成产品的复产工作。
    
    四、回售进展情况
    
    “辉丰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0年7月31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辉丰转债”回售结果数据,本次“辉丰转债”回售申报数量为8,202,675 张,回售资金公司已按时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尚余238,500张未回售。
    
    五、风险提示
    
    1、目前,“辉丰转债”处于暂停上市状态,后续如果再次触发回售条件,若“辉丰转债”仍处于暂停上市阶段,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的,由其向公司联系进行登记;
    
    2、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27元/股,与当前转股价4.38元/股尚存在一定差距,暂停上市期间,具体转股操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成功转股;
    
    4、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5、公司大部分产品已经通过政府同意恢复生产,但全面复产并达到预计收益尚需时间。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韦广权、卞宏群 电话:0515-85055568、85055999 传真:0515-83516755
    
    邮箱:jshuifenggufen@163.com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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