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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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0-00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熊”)第六届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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