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会议
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卢祖飞、王海龙、储征伟、左都美、刘文伍、沈雨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6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杨亮、杜培军、陈良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杨亮、杜培军、陈良华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杨亮、杜培军、陈良华有违反《公司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杨亮、杜培军、陈良华的选聘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杨亮、杜培军、陈良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亮: 杜培军:
陈良华: 邬 伦: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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