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5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度,你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37万元,较2018年由盈转亏,但未按规定及时修正2019年度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8月4日
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5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度,你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37万元,较2018年由盈转亏,但未按规定及时修正2019年度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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