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监事,已认真阅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本人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
王小丽 谢安德 李德华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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