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8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转让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尚有993,349,995股存在质押情况,以及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0,000,000股。东方集团已与相关质权及被担保方就股份交割达成一致可实施方案。如上述受限股份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则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于2020年7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东方集团持有公司18%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广东恒锐。
东方集团此次拟转让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417,568,600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84,982.8898万元。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后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部分款项将承接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缓解上市公司融资压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持续健康发展。转让股份数量、每股转让价格和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
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
转让方
(股) (元/股) (元)
东方集团 417,568,600 4.43 1,849,828,898
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开展,广东恒锐、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满三年之日的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878,843,988股)的表决权,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884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恒锐未持有公司股票;东方集团持有1,296,412,5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55.8841%,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296,412,588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841%。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事特1,490,793,91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263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490,793,917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2632%。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恒锐持有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8%,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17,568,60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东方集团持有易事特878,843,98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8841%,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事特1,073,225,31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263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94,381,329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791%。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股) 数(股) 例
东方集团 1,296,412,588 55.8841% 1,296,412,588 55.8841%
广东恒锐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股) 数(股) 例
东方集团 878,843,988 37.8841% 0 0
广东恒锐 417,568,600 18.0000% 417,568,600 18.0000%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于2020年7月24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