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暨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叶醒 林明波 孔祥婷
2020年7月31日